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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7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职能拓展创新的突破口,一方面优化加强民事行政工作人员配备;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研究,围绕“公益”精准发力。 同时,深入发掘公益诉讼的“公益属性”和“利他属性”,积极加强推广宣传,多次召开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参与的公益诉讼专题报告会、通报会、联席会,在全区各界引起巨大反响。民行部门干警在办案工作中也积极加强对行政部门相关法律的认知宣传,并稳妥处理与行政部门的关系,从而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一年来,辖区许多部门对公益诉讼监督的认识发生了巨大转变,从开始时对监督工作的疑虑、排斥,到后来主动接受监督、欢迎监督,从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截止目前,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类型涵盖食药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多个领域,其中所办理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案,为国家挽回损失3417万元,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1月22日,下花园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专门听取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李玉川检察长就公益诉讼一年多来的整体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向大会作专题报告,并向参会委员发放了公益诉讼宣传册。李玉川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公益诉讼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检务公开,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衔接,建立起更大的公益保护框架,形成更强大的公益保护合力;要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资源整合,提升公益保护工作能力,提升办案质量,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做出更大贡献。 下花园区人大法治委员会还专门做了公益诉讼专题调研报告,对下花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检察院公益诉讼专题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下花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清河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指出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的目标是一致的,而检察监督更加具体,成绩更加显著,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协调与配合,相互促进,使我区的公益保护工作取得更大发展。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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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下花园 下花园区 公益 检察 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