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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

2018-11-23 16: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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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张家口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教育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政策措施在教育部门和学校落细落实,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区、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工作机构。区教科局成立下花园区教科局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科局局长赵建华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王丽琴、张兴军、徐向兵担任,成员处室为办公室、人事科、督导室、教育股,办公电话:505208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各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依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学校实施方案。

  (二)落实校级工作制度和措施。

  1.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要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要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要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2.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

  3.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时间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

  (三)扎实做好事件处置。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日常学生欺凌事件的排查,并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进行认定。对发现的欺凌苗头或事件,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采取教育或惩戒等不同方式及时化解,并做好受侵害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最大程度地减轻其身心影响。各学校要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对问题严重的,可按有关规定上报司法部门加大惩戒力度。各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责任落实。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通报、督办等方式督促工作。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工作不力等有关人员严肃问责。

  (三)开展评估总结。各学校要对照本方案要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将结果报领导小组。

关键词:学生 欺凌 落实 防治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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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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