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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文明做工作 拆迁情暖百姓心

2018-03-21 09: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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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8日,司法局杜大梅局长特邀法院民一庭庭长潘雪梅、律师范玉彪、李兴华在司法局会议室对小柳沟拆迁过程中引发的拆迁补偿款继承分配纠纷进行调解。

  纠纷的起源是我局在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一户无人居住且无房主姓名、电话等任何信息的被征收房屋。杜局长首先向法院民一庭庭长潘雪梅、律师范玉彪、李兴华详细介绍了我局辗转十多个部门、在跑遍了供水、供电、物业、公安、甚至宣化区公安等部门后多方打听、查证、了解到的具体情况:房主张某,系煤矿离退休人员,与前妻金某育有子女四人,租住煤矿公产房,金某去世后,张某又娶妻刘某,刘某与房主张某结婚前已育有子女七人,与张某无子女,继续租住煤矿公产房;后房改折算工龄购买,分得小柳沟私产房一套(纠纷涉及房产),房主张某先于刘某去世,未留下遗嘱。

  纠纷的核心是张某和刘某双方的共11名子女如何分配、继承被征收住房的征收补偿款;因涉及人数较多,实际情况较复杂,此纠纷有诉诸法院并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很有可能影响我区下一步的拆迁工作。所以,杜局长才未雨绸缪,多次约谈双方代理人,积极促成了此次调解,希望结合我局与法院、律师之间的天然优势,能将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事态发展到难以转圜的地步。

  调解中,潘雪梅庭长与两位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向双方子女进行了分析解释并提出合理建议,双方子女认可并采纳了建议,推选出全权代理人在杜局长的陪同下到征收办签署了拆迁协议;随后,在律师见证下双方十一名子女均在房屋拆迁款分配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

  一个月以来,经过司法、法院、律师、公证等多方的努力,最终成功的化解了这起因拆迁补偿款继承分配引发的纠纷,推动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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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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