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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人民法院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下花园公安分局下花园区司法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 告

2018-02-14 0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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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花园区人民法院

  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

  下花园公安分局

  下花园区司法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

  通 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下列违法犯罪活动: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0日前,主动向当地政法机关投案自首的,予以宽大处理。逾期既不投案自首又不停止违法犯罪活动,继续顶风作案者,政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三、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四、举报方式

  下花园公安分局举报邮箱:xhyqshb@163.com

  举报电话:下花园公安分局0313-5050110,其他举报电话,下花园区人民法院0313-5157812、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12309、下花园区司法局0313-5052063。

  举报地址:下花园区政府西路公安分局办公楼刑警大队,邮编0753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2月13日

关键词:下花园 花园 下花园区 人民 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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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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