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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午,下花园法院召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静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会上,副院长张秀莲宣读了区法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李院长阐述了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对照区委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深入剖析了我院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对开展好两个专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坚守政治担当,提高思想认识。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部署上来,精心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成效明显,进一步加强管党治党责任。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定下发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四个工作清理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责任领导、清理内容和完成时限,各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整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聚焦清理招标投标不规范、设立“小金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3个方面8项具体问题,紧盯立案大厅诉讼服务窗口和各业务庭,紧盯院领导和入额办案法官,着重解决“六难三案”现象的发生。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层层加压,立行立改。 四是强化责任监督,完善长效机制。院纪检组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检查记录,对整改落实情况“日提醒、周通报”。在开展好清理工作的同时,从行动中深挖问题根源,不断规范干警工作权责,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两个专项”常态化进程,确保持续整改力度不减,越往后执纪越严,为推进从严治院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 王建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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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项 一 整治 清理 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