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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我区按时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补贴金额为87万余元。 目前,我区共有困难残疾人1131人,其中重度残疾人有711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5元和每人每月50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区积极安排资金,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前9个月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共计87.64万元。其中,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43.74万元,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43.9万元。 来源: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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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补贴 为 和 护理 残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