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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收费不规范、收费标准不公示等问题,区物价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规范物业收费监督指导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同时对《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再学习。 1月11日,区物价局组成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监督指导小组,对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收费行为进行专项督导。监督指导小组先后到宜美、小康、利民、隆旭、中诚、乐诚、佳诚等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指导。区物价局刘振忠副局长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切实规范物业费收费行为,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按年度向小区业主收取物业费。刘振忠副局长希望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开展服务,为业主提供与合同约定相符的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也反映,部分业主交费积极性不高,有的业主甚至拒交物业费。区物价局监督指导小组还走访了部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小区居民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使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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