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工作中主动宣传。牢牢树立每位民警、每个窗口都是宣传员的宣传意识,充分利用日常接处警及走访调查中,主动宣传、服务群众,向群众讲解常见诈骗案件的手段,讲解防范知识和要点,提高群众防范技能,防止诈骗案件发生。二是公共场所重点宣传。将宣传触角延伸到商场、工地、广场等公共场所,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防范诈骗的高度关注,增强防范拦截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此类案件发生。三是特定对象专门宣传。针对易受骗群体多为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学生,民警深入企业、学校和村委会,宣讲新型诈骗案件的手段、防范对策以及注意事项,并现场接受群众的提问和咨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来源: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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