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花园区检察院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

2015-11-30 14: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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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建全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就两个法规重新修订的背景、意义、必要性和其中增删、变动条款加以解读。

  与会同志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准则》中“四个必须”和“八条规定”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彰显了执政党从严治党的决心。新修订的《条例》133条,厘清了负面违纪行为,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条款。作为检察干警,要对照《准则》和《条例》,认真查摆,自觉摒弃错误认识,以《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升党性修养,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到检察事业发展中去,真正发挥党员的先进性。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封志江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相关要求,院内各部门要抓好学习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学习执行的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联系本职工作实际进行查摆,着力增强党员干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责任意识,培养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中层以上党员要带头执行。普通党员要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守住底线,坚持把廉洁作为一种行动自觉,发挥先进性作用;对党员干警要进行宣传教育,逐条讲解《准则》和《条例》,使全体党员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的基础上,院纪检组要发挥职能作用,监督好院内各部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张永明)

关键词:准则 学习 条例 检察 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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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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