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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4日,下花园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了一起身体侵权纠纷,被告崔某与原告孙某本是姐弟关系,因为一点家庭琐事大大出手,造成孙某身体多处受伤,最终对簿公堂。下花园法院受理此案后,秉着亲情至上原则,多次主持调解未果,判决崔某赔偿原告医药费3269元,但是崔某拒不履行判决,原告无奈之下只好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崔某态度仍然十分恶劣,逃避执行,执行人员多方打听找到崔某妻子的服装店,但他妻子也拒绝接收和签字,遂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虽然崔某的态度让原告赶到非常失望,但孙某念及与被告的姐弟之情,不希望与被告闹得太僵,希望能够重拾姐弟亲情。执行人员一方面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细致的对当事人进行说理,希望崔某能主动履行,另一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查到被告有存款后,立刻赶到银行申请扣划。孙某拿到钱时情绪非常激动,孙某说法院不仅帮她拿到了钱,更让她得到了比钱更重要的东西——亲情,弟弟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当时的粗鲁做法向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道歉。看着姐弟二人重归于好,亲情得以延续,法院工作人员非常欣慰。面对家庭纠纷案件,在执行中运用宽严相济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减少执行过程中矛盾的激化,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王改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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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姐弟 执行 法院 亲情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