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花园区司法局顺利完成三名服刑罪犯的特赦工作

2015-11-12 1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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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精神,依法做好特赦工作,我局经过认真核实审查,顺利完成三名服刑罪犯的特赦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设立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向业务人员传达相关精神,部署工作。

  二、做好摸排甄别工作。通过认真审查档案、判决书等相关材料,确定我区有三名“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服刑罪犯”符合特赦条件。

  三、严格程序,做好特赦提请工作。依照特赦条件、程序,对三名符合特赦的罪犯逐人建立、整理案卷材料,经评审委员会研究后组卷上报特赦建议。

  四、及时送达特赦文书。近日,在收到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名罪犯的特赦裁定书时,工作人员及时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对其进行特赦宣告,顺利完成特赦工作。

关键词:三名 工作 服刑 特赦 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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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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