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燕霞:用情、理、法调解邻里纠纷

2015-06-05 17: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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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行信访案件源头治理机制,积极建立五项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该院控申、民行等业务部门定期深入社区、乡村就检察环节有关不稳定的因素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矛盾苗头,并主动进行调查,听取信访人诉求,追溯问题矛盾的深层原因,同时,在贯彻调查人首办责任制的同时,将案件归口分流,保证案件及时得到处理。

  建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经办人要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保持敏锐性,对涉及拆迁补偿、黑恶势力等对社会有较大负面影响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具有较大矛盾并有激化迹象的案件,必须全面评估案件的处理风险,既要对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矛盾予以说明,又要分析处理结果可能引发的风险,使科、院领导能够及时把握全面情况,作出必要部署,从而在问题出现时尽快争取到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矛盾化解提供有利条件。

  建立上下联动机制。把民行、控申部门的日常接访与专门接访相结合,当事人向基层院反映情况与直接联系市院相应部门相结合;建立申诉上访当事人信息库,及时掌握申诉上访动态,信息互通,协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重大申诉案件实行重点督办和跟踪问效,对一些明显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抗诉条件的案件,积极联系有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讲求实效。

  建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机制。着眼于加强教育转化、促进社会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建立社情民意调查和反馈机制。在检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群众关注的案件、事件以及举报情况等,及时向社会或相关当事人公布、反馈处理情况,增强他们对检察机关公正办案的信任,实现息诉罢访;将信访原因向部门、乡镇反馈,在工作当中改进政府对村(居)民自治的监督力度,实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的目标,真正实现从“案结事了”到“案结治源”的转变。

关键词:案件 矛盾 建立 机制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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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赟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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